关于评选江宁区新一届“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1 10:59:11 作者:施静雯 浏览量:1253次
关于评选江宁区新一届“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通知
2014/10/20 17:06:48 阅读数: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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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为落实江宁教育建设“现代化教育名区”的目标,推动发展名校、发展名校长、发展名师的“三名工程”,进一步促进全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加速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步伐,区教育局决定评选区第八届“教学带头人”、第四届“德育带头人”、第四届“教科研带头人”、首届“教育技术带头人”、第三届“教学骨干”。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中专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
二、评选步骤
1.学校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对照条件进行推荐。
2.组织评审
(1)初审。由区学科(类别)评审小组对照条件进行甄选。
(2)笔试。考试分公共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及专业知识(学科专业技能)两部分,由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统一命题。各类评选笔试时间统一。
(3)面试。各类评选需进行相关实践技能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评定。学科(类别)评审小组评出候选人,报区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由区教育局予以认定。
三、评选类别、人数
类别 |
人数 |
教学带头人 |
300 |
德育带头人 |
70 |
教科研带头人 |
50 |
教育技术带头人 |
20 |
教学骨干 |
各校教师数25—30% |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法规、法纪,育人教书,为人师表。
2.学历达标,具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精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
3.熟悉校本课程相关理论与设计理念,具有开发校本课程的能力与代表性成果。
4.参评人员工作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所任教学科学生调研成绩至少达校均及以上(任教特殊班级应有明显进步);技能学科教师教育教学辅导工作成绩突出。
5.参评需符合规定工作年限。原则上担任本学科教学在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优先。
6.承担指导至少1名青年教师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7.根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宁教字<2013>30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均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及新建学校交流任教经历。
(二)专业条件
1.第八届教学带头人
(1)申报学科须与本人任教学科相一致。所教学科考试的合格率、优分率至少有一次位居区均以上;在区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中学教师原则上须教过两届毕业班。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参加评审。
(2)2012年以来有2篇本学科专业论文在教育教学类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的论文评审中获市二等奖以上。主持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个人课题的每项课题结题可视作同类别论文获奖。至少主持一项区级以上个人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集体课题研究并结题。
(3)指导本校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教学成绩、学科竞赛、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并产生积极影响。
(4)2012年以来,开设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2次以上。
2.第四届德育带头人
(1)现从事德育工作岗位。在全区中小学德育实践和研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过区级以上表彰;在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常规管理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受到学生、家长及教师好评。能常态化上好班会课。所带班级学生无法制、安全责任事故。
(2)积极参加各级德育研究活动,能积极承担校级以上德育观摩课、德育讲座等任务,并获得好评;在片级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基本功竞赛等各类德育活动中成绩优异。
(3)有较强的德育创新意识和德育科研能力。2012年以来,有个人的德育科研课题或参加集体的德育科研课题研究,且有研究成果。有德育类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区级以上论文评选中有2篇以上的德育类论文(案例)获区二等奖以上,或德育研究成果在区级以上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4)有一定的家访数量和记录。小学、初中班主任每年家访人数达班级学生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高中班主任每年家访人数达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5)获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以上的,或在市以上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2篇以上的,或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的,可破格参评区德育带头人。
3.第四届教科研带头人
(1)2012年以来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正式刊物发表或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中获市二等奖以上论文计2篇以上,或独立出版专著,或参编专著1/3达2部以上(参编习题集不含在内)。
(2)2012年以来至少主持一项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课题或市、区级个人课题并结题(子课题或实验课题不含在内)。
(3)指导2名以上教科研骨干参与学校(单位)课题研究或承担个人课题,在本学校被广大教师公认并产生较好影响。
(4)2012年以来,区级以上讲座或公开课2次以上。
(5)2012年以来,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计3篇以上,可破格参加教科研带头人评审。
4.第一届教育技术带头人
(1)积极运用区域资源建设共享平台,参与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2012年以来,至少有一个本学科教育教学案例被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库(如空中课堂、远程研训、校园电视网等平台)收录共享或正式出版发行,或至少有两个教学课件(微课、校园电视、专题网站等)获区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技术工作表彰。
(2)
(3)2012年以来教育技术专业教师所带学生参与教育技术方面竞赛活动成绩显著;积极做好学科教师教育技术校本培训,做好学校师生参与教育技术方面竞赛评比活动的专业支持工作成绩显著,学校参与市“数字化校园”创建成绩显著,在本学校被广大教师公认并产生较好影响。
(4)2012年以来有教育技术类文章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区二等奖以上论文计2篇以上;有一项区级以上个人教育技术方面课题或参与学校教育技术方面集体课题并结题;开设教育技术方面的区级以上讲座或公开课2次以上,或在区级以上学科整合优质课评比中获奖。
5.第三届教学骨干
(1)申报学科须与本人任教学科相一致。所教学科考试成绩在校均以上;在校级以上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
(2)2012年以来有本学科专业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主持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或个人课题结题视作同类别论文获奖。
(3)2012年以来校级及以上讲座、公开课各1次以上。
(4)报评教学骨干的原则上须任教3年以上,中学教师原则上须教过一届毕业班。教龄不满3年的,若教学业绩特别突出或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可破格参加评审。
五、几点说明
(1)各类评选自主申报教师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岗教师数的30%。办学规模较大或为区以上基地学校可适当放宽。其中,德育带头人评选各校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办学规模较大或区级以上德育基地学校推荐数不超过5名。
(2)校级领导所占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类评选总数的10%;学校德育主任所占德育带头人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总数的30%。
(3)各类带头人评选不得兼报,可兼报教学骨干,但必须上报相应评审材料至教研室(申报登记表、申报表上均须注明兼报“骨干”)。
(4)带头人评选中已满三届的,或获得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不再参加新一届带头人的评选。
六、时间安排
1.
各校上报评选人员的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时,按文后附表样式填写评选登记表(一份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发电子稿的邮箱分别为王莉jnjys@163.com;王晓根zgwxg18204@163.com;薛惠jksxuehui@163.com;吴永胜djzxwu@126.com,以便统计汇总。
2.报评人员的笔试时间暂定12月初(通知另发)。
3.2014年12月间组织初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