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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坊幼儿园2016年教科研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0 14:35:05 作者:严志华 浏览量:744次

上坊幼儿园2016年教科研奖励制度

一、实施对象

幼儿园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分配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为分配重点;按照岗位工作量,兼顾教学、保育、管理、后勤等各个方面人员的利益,向保教第一线、担任重点管理工作的教职工倾斜,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完成保教工作的实际表现和贡献;转变平均福利为考核激励,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四、考核标准与经费预算(详见附表)

五、考核办法说明

(一)各类津贴

行政、班主任津贴按月进行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

(二)成果奖

1.教科研成果奖、园内保教竞赛奖。(业务部门与园务会核对造册,年底兑现奖金)

2.学历提升奖励。经幼儿园同意参加的学历提升,凭毕业证书、毕业鉴定书与学费发票,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若上级无相关的奖励政策,幼儿园按照不低于学费的1/3的金额标准给与奖励。

3.各类先进个人奖。园级先进个人每人每学期奖励100元,区级先进每人300元,市级先进每人400元,省级先进每人500元。如上级部门已奖励则不重复享受。

4.突出贡献奖。奖励对象需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担当责任,为幼儿园做出巨大贡献;或带领幼儿园在某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显著进展;或年度内对幼儿园发展或教师发展或幼儿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对幼儿园建设和师幼成长作出突出贡献;或因特殊原因,顾全大局,而致个人利益严重受损。

5.经园务会研究认定奖励金额,公示后若无有效性投诉,则予以实施奖励。

附:教科研成果奖(教科室造册,年底兑现奖金)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片级

园级

论文案例

1000

700

400

800

500

300

600

400

200

300

200

100

100

80

50

赛课、基本功

1500

1000

600

1000

600

400

600

400

200

400

200

100

100

80

50

示范课

400

300

200

100

50

30

讲座

幼儿获奖

110

100

90

90

80

70

70

60

50

50

40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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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报道

120

100

80

50

集体课题规划研究奖(教科室造册,年底兑现奖金)

级别

内容

主持人总负责人

子课题负责人

成员

区级

立项

300

结题

500

300

100

市级

立项

600

结题

800

600

300

省级

立项

800

100

结题

1000

800

400

国家级

立项

1000

200

结题

1000

1000

500

个人课题研究奖(教科室造册,年底兑现奖金)

级别

立项

结题

一等奖

结题

园级

50

200

100

区级

100

300

200

市级

300

600

400

说明:

1.承担片、区、市级示范课和讲座的奖励,不含区教学骨干及以上称号的教师每年例行考核要求(即按要求应完成的示范课、讲座不予奖励)。

2.论文在区级以上正式教育类刊物发表按同等级别一等奖奖金发放,在各级正式教育报刊发表的教辅文章视为论文区三等奖。经单位推荐发表文章一律不计,奖励按2000元每人每年封顶。

3.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举办评比获奖的教科研论文和案例奖励予以降2级处理。

4.教科研论文和案例,每人每年论文限3篇案例限1篇,同一篇取最高层次奖。

5.指导幼儿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单项竞赛评比活动,奖励教师按每年500元封顶。指导幼儿在各级正式报刊、杂志发表作品等,每人次奖励指导教师30元,每人每年按300/年封顶。

6.同一内容的竞赛评比以最高奖计算。

(三)团队奖

1.集体综合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1500

1000

600

1000

600

300

500

300

200

300

200

150

系数:园长:1.5;副园长:1.4;部门负责人:1.3;年级组长:1.2;班组长:1.1;教师:1;保育、后勤人员:0.9

2.集体特别单项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1500

1000

600

1000

600

300

500

300

200

300

200

150

系数:领衔负责人:1;领导小组、核心组成员:0.75;直接协作人员:0.5;间接协作人员:0.25

3.集体一般单项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800

500

300

500

300

200

300

200

150

200

150

100

100

80

50

系数:负责人:1;领导小组、核心组成员:0.75;直接协作人员:0.5;间接协作人员:0.25

1.本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全体在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稳步实施。

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3..本方案由幼儿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幼儿园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本方案自20162月起试行一年。

南京市江宁区上坊幼儿园绩效考核小组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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